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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院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党支部、各部门:
  根据中宣部、教育部、中国社会科学院《关于在高校社会系统和社科研究系统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中宣发〔2005〕11号)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在高校社科系统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闽委教〔2005〕29号)的有关精神和部署,现就我院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我院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是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穿到哲学社会科学教学和研究的需要,是提高哲学社会科学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建设优良学风的需要,是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的重要举措,是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一项基础工作。各有关党支部、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我院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真正做到思想重视、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切实把学习教育活动抓实抓好。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1、指导思想
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要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回头看”活动,围绕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增强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促进我院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努力为我市构建和谐社会、实施“工业兴市”战略、打造“三个基地”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指导、思想保证。
2、主要任务
通过为期半年的学习教育活动,使我院全体教职员工尤其是社科系统的教学和研究人员在以下三个方面增强自觉性和坚定性。
(1)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增强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哲学社会科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增强用马克思主义指导教学、科研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3)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关于文风、学风、作风建设的重要思想,增强树立良好的职业精神、职业道德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三、学习教育对象及方式
1、学习教育对象:我院全体教职员工。重点是社科系统的教学和研究人员,具体包括马列主义教学部、人文社科系、经管系全体教师。
2、学习教育方式:学习教育活动要根据社科研究领域的特点,针对我院社科理论队伍的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学习教育形式,把集中学习和自学结合起来,把集中讨论和自我剖析结合起来,既要体现党组织的推动作用,又要充分尊重我院社科理论工作者的主动性,使学习教育活动切合实际,富有成效。

四、基本要求
  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要紧密结合我院社科教学和研究工作的实际,紧密结合社科理论队伍的思想实际,把学习教育活动同市直宣教系统干部理论学习以及我院师德师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集中学习、听取讲座和自学结合起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实事求是剖析存在的问题,通过扎扎实实的学习教育,使我院社科理论队伍思想上有新提高、作风上有新转变、工作上有新成效。
1、明确方向,突出重点。要把牢固确立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意识领域的指导地位,增强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坚定性作为学习教育活动的重点。既要掌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体系和深刻内涵,又要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提高应用马克思主义研究社会现象、解决思想理论问题、指导教学实践的能力。
2、联系实际,解决问题。要紧密联系我院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实际,紧密联系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的实际,紧密联系本系、本部门的工作实际,着重查找影响社会科学教学和研究的突出问题,通过分析原因、认真修改,使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的过程成为推动我院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和促进教学、科研工作的过程。
3、加强修养,改进作风。要把思想作风建设摆在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位置。紧密联系我院社科系统队伍的思想实际,紧密联系近年来我院社科系统队伍在文风、学风、作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深入学习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找和整改存在的问题,加强思想修养,牢固树立教师正确的职业理想和职业精神,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不断增强教师的师德修养主动性和自觉性,严肃对待自己所从事的教学和研究工作,提高队伍的社科理论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4、建章立制,常抓不懈。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把学习教育活动同建立制度、加强管理结合起来,把集中教育活动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体现到各项规章制度中,通过制度的约束和激励作用,保证学习教育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五、工作安排
  我院“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时间为半年,从7月初到12底结束,具体包括以下四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根据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举办的“三项学习教育”培训班的精神,于7月初研究部署我院整个教育活动的开展方案,并于7月中旬召开动员大会。
2、学习培训阶段。时间从7月至8月底。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的办法,组织本校社科系统的教学和研究人员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进行职业精神、职业道德教育。着重学习以下几份文件及论著:
(1)《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纲要》;
(2)《“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
(3)《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江泽民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4)《胡锦涛同志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即二○○三年“七一”讲话)
(5)《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6)《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
(7)《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
(8)《“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理论学习纲要》
3、查摆问题阶段。时间从9月初至10月底。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社科系统教学科研工作实际,认真查找社科队伍在文风、学风、作风特别是在职业精神职业道德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意见及工作措施,提高政治理论素质,自觉树立和维护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4、整改提高阶段。时间从11月初至12月底。各有关党支部、部门要对照查摆出来的问题,逐一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12月25日前,上报院“三项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学习教育活动顺利进行和取得实效,我院成立以党委书记李斯杰为组长,朱国辉院长、吴泰华副书记、曾水木副院长为副组长的“三项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李斯杰

副组长:朱国辉 吴泰华 曾水木

下设办公室

主 任:张东明

副主任:唐秋根 黄阿海 吴敏建

成 员:徐旭珊 陈燕玉 徐阿水

中共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五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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