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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祖国颂”学生歌咏比赛的通知
各系、各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全省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开展“爱祖国、爱福建、爱漳州”学习讨论活动,加强对广大青年学生进行有效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开展“百首优秀革命歌曲进校园”和“班班有歌声”活动,充分展示我院青年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活跃校园文化氛围,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经研究,决定于2005年5月上旬举办“祖国颂”学生歌咏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纪念“五四”运动86周年这一契机,以“爱祖国、爱福建、爱家乡”为主题,以歌颂党,歌颂祖国为中心内容的大学生歌咏比赛,进一步对广大的青年学生进行深刻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引导和帮助学生树立坚定理想信念,提高综合素质。
二、参加对象:全院大学生
三、内容:
每支参赛队演唱两首歌曲。主要以演唱歌颂党,歌颂社会主义,歌颂改革开放的歌曲,也可演唱传统的革命歌曲,优秀的艺术歌曲。内容要求健康向上,能充分体现青年人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
四、组队方式:
以系为单位组队参加,每队人数不得少于50人,以50-80人为宜;除伴奏外,指挥、领唱、朗诵及其他人员均须为本系在籍学生;院大学生合唱队作为特邀表演队,不参加评比。各系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单 位
推荐数
单 位
推荐数
电子工程系
5
经济管理系
3
人文社科系
2
土木工程系
2
食品生物工程系
2
五、比赛时间:二00五年五月上旬
六、比赛地点:院简易体育馆
七、奖励办法:
1、本次比赛将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2、根据比赛成绩给获奖队颁发奖状和奖金。
八、评比内容:
歌曲内容、音准节奏、精神风貌、歌唱水平、音乐表现、服装、组织纪律等各占一定比例。
九、评比办法:
1、采用十分制,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前三队不当场亮分,第四队开始前评委为前三队举牌亮分,第四队结束后公布前三队的得分情况,然后依次公布前一队的得分情况。
2、评委由主办单位邀请院艺术教研室老师或有音乐特长的老师担任。
十、具体要求
1、每队必须演唱两首歌曲,曲目自选。
2、各团队应本着重在参与的精神,认真组织,积极参赛。
3、各队请于4月28日前将参赛队演唱曲目、领唱、指挥及伴奏人员名单报院团委。
共青团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0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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