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委宣传部、教育工委(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闽委[2005]22 号)和《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通知》(教社政[2004]13号)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加强高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任务和基本原则
形势与政策教育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形势与政策课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学生进行形势与政策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是每个学生的必修课程,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担负着重要使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加强高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实际,针对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思想特点,教育和引导学生全面准确地理解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清国内外形势,坚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积极投身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伟大事业。
加强高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基本任务是: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进行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形势、任务和发展成就教育;进行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活动和重大改革措施教育;进行当前国际形势与国际关系的状况、发展趋势和我国的对外政策、世界重大事件及我国政府的原则立场教育;进行马克思主义形势观、政策观的教育。加强高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基本原则是:系统讲授与形势报告、专题讲座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课堂教学与课外讨论、交流相结合,正面教育与学生自我教育相结合。
二、全面加强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的课程建设和教学管理
各高校要从编制教学计划、明确教学要求、建立教学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建立成绩档案、反馈教学信息等方面,全面加强课程建设,强化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管理。有条件的高校要把形势与政策课作为重点课程来建设。形势与政策课要按平均每学期16周、每周1学时计算。本科计2学分,专科计1学分。
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由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和形势报告会三部分组成。课堂教学要以专题教学为主;实践教学以“体验教育”社会实践为主;形势报告会以时政热点为主要内容。实践教学按参加一次3学时计算;形势报告会以参加一次2学时计算。
认真编制教学计划。每学期开学之前,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职能部门根据中宣部关于形势政策教育的总体部署,按照教育部制定的每半年一期的形势与政策课教学要点,结合本省实际,组织编写形势与政策课学期教学指导计划。各高校要根据教育部教学要点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指导计划,紧密结合学生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本校的教学计划,明确教学要求。
建立健全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组织。各高校要积极整合教学力量,成立形势与政策课教研室,专门负责形势与政策教育内容的安排和实施。要通过教研室落实备课、听课、期中检查、期末考核、教学信息反馈等制度,完善各个教学环节。教研室负责人应由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加强形势与政策教育教材建设。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要根据中央、省委和教育部有关形势政策教育的统一部署,及时组织编写反映国内外形势最新动态的《形势与政策》或组织使用教育部组织编写的《时事报告大学生版》、《时事》vcd以及中央有关部门不定期下发的形势教育文字、音像资料等作为教学辅导和参考资料。各高校也可根据省里的要求,结合本地本校实际以及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思想特点,编印学生专题学习辅导资料。
形势与政策课实行学年考核制。形势与政策课考核工作由各高校教务部门统一安排,每学年考核一次,主要考核学生对国内外形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了解和认识。形势与政策课总成绩为各学年考核平均成绩,一次计入学生成绩册。
三、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形势与政策教育的新方式和新途径
建立课堂教学专题讲授制度。形势与政策教育课堂教学采用专题系统讲授,实行专题教学负责制,指定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教师担任专题负责人,并负责组建专题教学小组,撰写教学讲义。在教学实施的过程中,着力构建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的“双主”互动式教学模式。
建立大学生形势报告会制度。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每年在福州组织若干场大型形势报告会,邀请省领导、省有关部门和地方党政负责人为高校学生作报告。各高校要建立相应的形势报告会制度,邀请地方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省级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专家学者,结合本省发展实际和时政热点作形势报告,使学生更直接地了解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就和新变化。
建立重大节庆日和重大事件教育制度。每年围绕重大节日、纪念日及重大事件发生,充分挖掘教育资源,通过组织座谈会、研讨会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教育效果。各高校要充分利用各种教育时机,有针对性地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建立学生“体验教育”制度。要把形势与政策教育与“三下乡”、“青年志愿者”、“爱祖国、爱福建、爱家乡”等实践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使学生在社会实践的亲身体验中接受教育。各高校要有计划地开展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线的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参观福建省革命历史博物馆、“马江海战-中国船政文化纪念馆”等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我省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项目,开展社会调查研究,深入体验福建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等。
建立先进典型教育制度。每年推出一批省教育系统先进典型特别是学生先进典型,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和英雄人物事迹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教育引导、示范和辐射作用。各高校要充分挖掘、及时发现和树立学校的典型,积极用身边的典型教育引导学生。
积极拓展教育空间。《德育之窗》网站和各高校校园思想政治教育网络,要设立形势与政策教育网页和专栏,充分运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网上教学、讨论等活动,不断丰富形势政策教育内容。
四、切实加强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各高校要建设一支以专职教师为骨干、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为主体、专兼结合的形势与政策课教师队伍。学校党政领导、中级职称以上的政工干部都可兼任形势与政策课教师,承担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任务。要积极鼓励班主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或哲学社会科学相关学科的教师兼任形势与政策课教师,承担一定的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任务。
明确规定形势与政策课兼职教师的任课资格和条件。原则上要求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教师才能承担形势与政策课教学任务;助教职称的必须工作2年、跟班听课1年、经过试讲合格后,才能承担形势与政策课教学任务。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建立“形势与政策”课骨干教师培训制度,每年都将举办全省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师培训班,请专家学者为形势与政策课教师作专题辅导,培养教学骨干力量,并通过他们带动师资水平的整体提高。各高校要积极组织骨干教师参加全国和全省形势与政策课教师培训班学习。建立灵活的激励制度。各高校根据形势与政策课难度大、变化快、备课耗时多的特点,制定形势与政策课专兼职教师的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各高校每年要划出一定“优秀”等级的考核指标,用于鼓励工作出色、事业心强、教学效果好的教师,并积极创造条件,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到国内外参观学习考察和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五、加强领导,切实保证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落到实处
建立健全高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成立大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大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工作的统一规划、组织协调、宏观指导和检查督促。各高校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宣传部或学生工作部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管理机构牵头负责,教务处、团委直接参与的教育教学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民办高校要建立健全校党组织统一领导,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门牵头负责,教务部门、学生工作部门协助配合并直接参与的形势与政策课的教育教学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要建立形势与政策课保障机制。各高校要把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经费列入学校年度教学经费预算,专款专用;要提供必要的场所和设备,用于保障形势与政策课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要加强形势与政策教育研究,增强形势政策教育的前瞻性。
要把形势与政策教育研究列为我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之一,要依托省、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等理论研究载体,通过设立课题,鼓励和支持各高校教师开展科学研究。
要把形势与政策课的课程建设情况纳入福建省“文明学校”和“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评估体系,以评估推进各高校形势与政策课建设。
研究生的形势与政策教育由各高校根据本精神,研究和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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