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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外国语系学风管理
应用外国语系关于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的暂行规定

 

  1. 考生必须代准考证、校牌与学生证进入考场,不穿拖鞋,不着奇装异服,否则不予考试。
  2. 考生在开考30分钟后不得入场,否则均按旷考处理,考试成绩按零分计算。
  3. 考试进行一个小时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 考试如发现试卷有问题,可举手向监考教师询问,不可无理取闹。
  5. 每个班安排两个考场,单双号各一间考场,学生听从监考教师的安排,按学好先后顺序依次入座。
  6. 学生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清理并检查座位周围及桌面,确保无遗留任何与考试有关的信息,若开考后发现考生桌面或周围仍有与考试有关的资料将视为作弊现象处理。
  7. 考试期间不得携带bp机、手机,更不得将上述通讯工具作为计时工具使用,不得使用电子记事本、掌上电脑以及带存储功能的计算器,不得使用自带稿纸,课桌上只准留有学生证或校园卡、文具。若有携带以上物品者须交监考教师保管。
  8. 学生在考试期间保持考场安静,不得有交头接耳、相互讨论、夹带、传递纸条等现象,一经发现按作弊处理。
  9. 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擅自互借文具。
  10. 监考教师宣布考试结束后,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题,保持安静和良好的秩序,由监考教师统一收卷。收卷过程中,要求考生不得交头接耳,互相讨论,违者以作弊论处。
  11. 考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应用外国语系学籍管理
关于应用外国语系学籍管理,具体详见《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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