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管理
各系秘书在期终考试前将学生成绩登记表、质量分析表发给任课教师
任课教师应登记好成绩
成绩登记表送到系办存档
注:具体规定请参见《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加强学生学业成绩管理的实施方法》第1、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