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
各系提出下学期各班级的实习计划,组织人员落实实情
教务处汇总后由教学副院长审批
教研室落实本教研室承担的指导实习任务,确定实习指导教师
实习前,各系、部必须向实习师生作实习动员
办理好实习手续
实习期间
评定出实习成绩
注:具体规定请参见《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三、六、七、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