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为认真做好全院工作人员 2007 年度(教学人员为 2006 至 2007 学年)考核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做好 2007 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漳人综〔 2007 〕 212 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年度考核工作是干部队伍管理的重要环节。各系各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学习、贯彻和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和干部管理队伍的战略高度,认识做好年度考核工作的重要性。要做好 2007 年度考核工作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结合起来,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同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结合起来,通过搞好年度考核工作,努力提高师资队伍和管理队伍素质,为我院建设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要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精心组织,保持保量,如期完成今年年度考核工作任务。
为加强领导,学院成立 2007 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李斯杰
副组长:吴泰华 何小青 何金科 戴延寿
成 员:张东明 刘小晶 蔡志恩 林超融
许云耳 廖传柱 薛奕忠 杨芝萍
康玉文 章忠宪 叶 凯 刘建成
陈 辉 林绍中 李志勇 吴敏建
黄阿海 何小海 林流动 陈裕成
李贵荣 周榜师 许智顺
下设办公室
主 任:刘小晶(兼)
成 员:李云龙 林 农 金爱萍
本次考核全院共分成 15 个考核小组进行,其中机关分 4 个考核小组,各考核小组按部门分考核评议小组,各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各系、基础教学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图书馆为独立考核小组,各考核小组成立考核评议小组,各系、部、中心、馆考核评议小组由系、部、中心、馆领导和教师群众代表 (2-3 人 ) 组成,主任(馆长)担任组长,负责本次考核工作。各考评小组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本次考核材料发放、收集和上报工作。
二、考核的范围和对象
本次考核包括全院在编在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含大专内聘人员)。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年度考核中对以下几种人员的考核做如下处理:
1. 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在试用期内,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转正定级、正式聘用或延长试用期的依据;试用期满转正定级的当年按正常情况参加考核,确定考核等次。
2. 上半年退休的人员不参加本年度考核;下半年退休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考核等次。
3. 单位公派学习(含脱产进修研究生学历)、培训、借用一年以内的人员,仍由原单位进行考核,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和工作的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借用单位提供;非单位派出学习的工作人员,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不进行考核。
4. 下半年调入的人员,由其现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考核等次,其调入前的有关工作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5. 因病、事假(不含法定产假)累计超过半年及以上的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6. 下派驻村任职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仍按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转发〈关于做好驻村任职党员干部和领队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漳委组明电 [2004]15 号)规定执行。
三、考核等次标准和优秀等次比例的控制
(一)考核等次设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人员,可视同为“合格”等次晋升级别和工资,但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通过诫勉谈话、离岗培训等,促其改正提高。
考核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勇于创新,工作责任心强,专业技术能力强,在教学、科研、管理、后勤等工作中成绩显著。
合格: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工作积极,熟悉业务,专业技术能力较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成效明显。
基本合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和岗位纪律,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效率一般,缺乏积极性、主动性,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成效一般。
不合格: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
1. 政治业务素质较低,工作责任心及组织纪律性差。
2. 不履行岗位职责,业务能力差,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3. 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有重大失误或责任事故,造成损失,产生不良影响。
4. 不服从工作安排,拒绝接受工作任务。
5. 不遵守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累计 10 次;或不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职有旷工记录;或每学年无故不参加政治和业务学习达三次者。
6. 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者。
7.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8. 缺课(含随意并课调课)一学年累计达三次者。
9.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
(二)优秀等次比例的控制。市考核办按我院在编人员实际参加考核总人数的 12% 比例,下达我院优秀等次指标 51 人。各考核小组确定在编人员优秀人选,不得超过分配到各考核小组的优秀名额(见附件 4 )。鉴于“双肩挑”人员可同时参加机关和所在系部考核,评优只选其一,下达各系、各部门优秀等次指标为 12% 。
(三)市考核办下达我院优秀等次指标不包括人事代理人员和大专内聘人员,本次考核,人事代理人员和大专内聘人员考核等次设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正式聘用、延长试用期或解聘的依据。
四、时间安排和考核办法
(一)个人总结( 12 月 20 日 — 12 月 22 日 )
考核对象按要求写一份自我总结材料,并填写相关《考核表》一式二份和《考核评分表》一式一份。按规定教学系列(含实验系列)人员填写《福建省高校教师工作考核表》和《教学人员考核评分表》(附件 1 );教育管理、图书、卫生、会计、工程系列人员填写《××××人员考核登记表》和《教育管理、图书、卫生、会计、工程系列考核平分表》(附件 2 );职员、工勤人员以及不定等次人员填写《 2007 年度考核(绩效考评)登记表》和《工勤人员考核评分表》(附件 3 )。
写个人总结时,要求考核对象根据一年来在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表现实事求是地作出总结,并根据《考核评分表》中内容、评分标准打上自己认为应得到的分值,肯定成绩,查找存在不足问题,指明今后努力方向。填写时,《考核表》中所有内容要求如实填写完整,一律用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字迹要端正、清楚,不得涂改、复写或复印。
(二)考核小组考评( 12 月 23 日 — 12 月 25 日 )
各考评小组召集被考核对象,按下面程序进行考评:
1. 被考核对象根据个人总结进行述职,自评考核等级;
2. 进行民主评议;
3. 考评小组综合个人总结、民主评议意见以及所掌握情况等信息,对被考核对象《考核评分表》中打上相应分值,然后再按自评分占 20% ,考评分占 80% 算出得分,确定考核等次,并向被考核对象反馈。 12 月 25 日 前,各考评小组写出考核意见并将本组确定考核等次的人员名单、考核表及评分表汇总报送组织人事处。“双肩挑”人员考核表中“思想政治考核”意见栏由所属支部书记填写,“专业技术考核”意见栏由所属系部主任填写。
(三)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审核( 12 月 26 日 — 12 月 28 日 )
学院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各考评小组意见组织审核,确定全院工作人员考核等次,评出优秀等次人员,公示三天,如无异议,上报市考核办审批。
(四)总结、验收( 12 月 29 日 — 12 月 30 日 )
对本年度学院考核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市考核办验收。
五、考核要求
年度考核是对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全面进行评价,重点是全年政治表现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结合年度工作总结进行。在考核中,要遵循客观公正、全面考核、注重实绩的原则,要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有机结合,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坚持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做到严肃认真,防止流于形式。
六、注意事项
1. 请各考评小组把负责本次考核材料发放、收集和上报工作的工作人员名字及联系方式上报组织人事处,便于及时联系。
2. 材料填写时请注意:所有材料要求如实填写完整,一律用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字迹要端正、清楚,不得涂改、复写或复印,所填写的相关表格由各考评小组指派一名人员到组织人事处领取。
3. 材料收集时请注意:在编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和大专内聘人员考核材料分装为三个档案袋,每个档案袋中的考核材料要按照一式 2 份分开。
4. 各系、各部门在统计“漳州市事业单位被考核人简明情况登记表”时,请按在编、人事代理、大专内聘分类填报。同时,要求在 12 月 25 日 之前务必将本系、部门考核的相关材料交组织人事处,以便我们做好后续工作。
附件:
1. 教学人员考核评分表
2. 教育管理、图书、卫生、会计、工程系列人员考核评分表
3. 工勤人员考核评分表
4.2007 年度考核分组及优秀名额 分配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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