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教人〔2008〕28号

关于2008年高等学校教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各设区市人事局、教育局,省直有关厅(局):
    根据年度评审工作计划,现将2008年高等学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教育管理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高等学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和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和评审办法,仍按照闽教职改〔1997〕010号、闽教职改〔2000〕30号、闽教职改〔1998〕012号及省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其中申报教师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应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二、2008年参加评审的在职人员,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条件截止2007年12月31日。离退休人员的任职条件截止时间为单位批准离退休的时间,2008年1月后离退休人员的任职条件截止2007年12月31日。
    三、申报破格晋升教师、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考核答辩。参加考核答辩的人员须填写《高等学校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明表》(见附件2)。
    四、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提交的评审材料
    1、高等学校或设区市、厅(局)职改办(或人事处)委托评审函1份,委托函中应注明评审人数、名单及是否破格对象等。
    2、《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预审表,见附件4)或《评审高校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预审表,见附件5)(a3纸印制)各一式2份。教师、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及教育管理研究人员简明表(预审表)分别填写。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
    4、《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2份。
    5、《高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实验技术人员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高级)(见附件6、7)一式45份,《高校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人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高级)(见附件8)一式40份。上述每份《简明表》后须附上申报者送审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结论意见(a),鉴定意见按原件复印,个别字迹不清,确需打印的,打印件应注明“已核定、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学校职改办公章。《简明表》用a4纸双面印制装订(只须1个钉子)后,并独立装袋。
    6、任现职以来近5个年度考核表。
    7、学位、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8、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书(复印件)。
    9、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免试审批表或职称外语不作必备条件的有关证明。
    10、教育管理人员教育管理基础理论、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或免试审批表。
    11、任现职期间年度接受继续教育证书,进修、培训证书(复印件)。
    12、获奖证书(复印件)。
    13、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著作等科研成果材料(论文集及第二作者以后的论文只需附复印件,不必送原件)。
    14、教学人员近年至少2门课的教案,经校(院)教务部门审核的教学工作量登记表。
    15、教育管理人员从事高校教育管理工作以来的思想政治、工作情况以及研究成果情况总结,对所承担工作进行科学化管理的方案或意见(约3000字左右)。
    16、高等学校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明表。
    五、今年我省事业单位将全面开展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各单位要按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认真做好评审和评议推荐工作,对申报人员的条件、送审材料等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要将申报人填写并拟上报的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等材料,在本单位公示7天。对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群众无异议的,予以推荐上报;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不影响其申报的,方可推荐上报。在申报人员的推荐意见栏中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实,符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经公示后的申报材料,不得更改。所有申报材料须经学校、设区市、厅(局)人事或职改部门审核,签注意见并盖章。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均须本单位人事或职改部门审核盖章,装订成册并附目录。
六、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及时做好申报工作。申报评审材料应齐全,表格填写应规范、准确、真实。材料袋(有封口的档案袋)封面要贴上内装材料清单,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如材料有欠缺或不完整,不再向学校或个人通报增补,因材料不齐全或录入错误,影响评审工作,由申报人和单位自行负责。高职高专院校请于2008年4月20日-25日,本科高校请于4月25日-30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达省教育厅人事处(职改办),逾期不予受理。
    七、本通知及所附表格(含评审简明表、预审表、汇总表)可从福建教育信息网(http:/www.fjedu.gov.cn)职称管理系统下载。各高校在报送预审表纸质材料的同时,还须通过省教育厅职称管理系统提交。 
    需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表》的学校或单位,可与福建省教育人才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91-87833262。

    附件:1.高等学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人员、教育管理分学科评审学科组名称
          2.高等学校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明表
         
 3.福建省高校教学、研究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材
料清单
4.《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预审表)
5.《评审高校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预审表)
6.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学、科研人员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高级)
7.福建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简明表(高级)
8.福建省高等学校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人员任职
资格评审简明表(高级)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事厅
二○○八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 附件1-5 附件: 附件6-8 附件: 填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