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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处职责

一、负责全院党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从组织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二、负责干部的教育、考核、任免和老干部管理工作。

三、抓好党员教育,检查和督促党员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抓好党风建设。

四、负责党员发展对象的审查和办理新党员的入党手续事宜;负责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接转工作。

五、做好党的思想建设工作,检查和督促“三会一课”制度的贯彻执行。

六、做好统战方面的有关工作。

七、做好老干部工作,妥善安排他们的学习和生活。

八、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九、负责全院人员编制和用人计划,办理录用、调动、离退休、辞退等手续。

十、做好教职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搞好人事统计报表,办理有关人员的政治审查

十一、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办理教职工进修、培训工作

十二、做好全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务确认、评审、聘任、考核等工作。

十三、负责全院教职工的工资调整、工资审核、劳保福利、奖金及加班费等的审定、临时工的使用及管理工作,并与其他部门配合做好院内分配工作。

十四、负责全院教职工考勤、请假、休假、和销假工作。

十五、负责全院教职工的奖惩工作。

十六、负责办理全院教职工的工作证、教师资格证、离退休证及有关证件。

十七、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八、具体分工:
1、组织工作
①具体负责党建工作的计划安排并组织实施。
②负责建党对象的审查、把关的具体工作。
③负责检查督导党支部的组织活动。
④负责老干部的管理。
⑤负责统战工作管理。
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2、人事工作
①负责制定全院的人员编制计划、并组织实施。
②负责全院科级以下干部的管理、教职工的考勤、考核工作。
③负责全院教职工的工资、福利的管理工作。
④负责办理退休人员的各种审批手续。
⑤负责全院人事数据库的管理和各类统计报表工作。
⑥负责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⑦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师资工作
①负责做好教职工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及管理。
②负责组织全院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与聘任管理工作。
③做好全院干部、教师的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
④负责教师全员聘任和管理及来访接待等工作。
⑤负责聘用人员的在岗培训以及其它培训工作。
⑥负责人才需求信息库的建立和管理。
⑦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