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学生对就业促进法的期待:一个平等的就业环境
就业乃民生之本。为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社会公布就业促进法草案并征求意见,此举引起社会各界热切关注。作为就业主体的大学生,他们对就业促进法的出台也有着许许多多的期待,让我们一起来听听大学生们的心声。
期待一: 一个平等的就业环境
某高校化工系的王婷(化名)谈到就业情况,她的心就凉了一大截:"我的专业方向是目前比较热的煤化业,但就因为我是女生,用人单位连我的简历都不看一眼,就拒绝了。像机械工程、材料冶金、矿物加工等理工类职位,一般都是限招男性,很多女生只能望岗兴叹"。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负责人也表示,除了工作性质不适合女生外,从企业的效益上考虑,女生参加工作后要结婚生育,抚养孩子,这期间不能全身心投入工作,对公司的发展可能会有影响。
王婷说,针对就业歧视问题,虽然国家有相关规定,但每次面试,企业都不会直接说不招女生,而是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拒绝,就业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平等"。据了解,形形色色的就业歧视还有身体歧视、年龄歧视、地域歧视、学历歧视等。王婷等许多同学表示,希望有一个公平的就业环境,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
草案链接:第五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年龄、身体残疾等因素而受歧视。
期待二:无偿就业服务力度加大
前不久,大二学生孙丽在校园bbs论坛上看到一个帖子,某中介公司称有大量岗位急招学生兼职。孙丽和她的同学按照上面的地址找到这家中介公司,公司的人称有大量发传单促销的工作急招学生兼职,但要求每人交50元的中介费才能介绍工作。为了尽快兼职赚钱,她们便同意了,中介公司又要求孙丽回校等待。之后,孙丽多次打电话给中介代理人,希望提供兼职岗位,对方却以各种理由推托。之后,孙丽和她的同学再次找到这家公司,原代理人则避而不见,公司也坚持不肯退还她们的50元中介费。
据孙丽反映,她的很多同学曾通过各种中介公司报名申请兼职工作,但交钱后大部分公司没有给他们提供工作。所以建议就业促进法规范职业中介,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大就业服务力度,应当明确职能部门的职业介绍是无偿的,还应当规定逐步取缔经营性的职业介绍机构,对暂时保留的这类机构也应当进行严格的管制。
草案链接:第二十九条规定,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诚实、守信、公平、公开的原则。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利用职业中介活动侵害求职者的合法权益。
期待三: 校企互动增强就业能力
大三的学生刘飞一直为实习单位的落实而苦恼,学工商管理的他从年初就开始寻找实习单位,但许多单位都以专业不对口为由拒绝他的请求,至今都一直没有落实实习单位。许多已经就业了的学生也都表示,现在的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并不对口,但是为了就业,就算不对口,也只能重新开始了。而一些企业也表示,现在想要找到与公司专业文化匹配的人才太难,一部分学生所学的专业与企业用工人才需求脱节。
有学生呼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