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编发的《简报》,并按要求及时报送就业工作有关材料。(3分)
全年有二条以上信息刊发于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编发的《简报》,并按要求及时报送就业工作有关材料。(2分)
全年有一条以上信息刊发于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编发的《简报》,并按要求及时报送就业工作有关材料。(1分)
(12)参加就业工作有关会议和活动情况
按要求参加省主管部门召集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会议,积极参加省主管部门组织或委托组织的调研、学习考察等活动。(2分)
按要求参加省主管部门召集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会议。(1分)
(13)建立困难毕业生就业援助制度情况
建立困难毕业生就业援助制度,并已经实施。(2分)
建立困难毕业生就业援助制度,尚未实施。(1分)
(14)需求信息收集发布情况
年度用人单位需求岗位数量/毕业生总数=a
a≥2(5分)
a≥1.5(4分)
a≥1(3分)
a≥0.8(2分)
a≥0.5(1分)
(15)入校招聘的用人单位数
用人单位数/毕业生总数=a
a≥15%(3分)
a≥12%(2分)
a≥10%(1分)
(16)开展职业见习情况情况
学校建立的实习基地与当年毕业生数比例不低于1:50,提供的实习岗位与当年毕业生数比例不低于1:1。(4分)
学校建立的实习基地与当年毕业生数比例不低于1:30,提供的实习岗位与当年毕业生数比例不低于3:4。(2分)
(17)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情况
出台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具体措施,有不少于5名的毕业生参与基层就业项目。(2分)
出台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具体措施,毕业生参与基层就业项目的数量少于5人。(1分)
(18)就业指导课安排情况
编发或征订就业指导教材,就业指导课为必修课,并组织就业指导系列专题讲座、报告会等。(6分)
就业指导课为必修课,并组织就业指导系列专题讲座、报告会。(4分)
就业指导课为选修课,并组织就业指导系列专题讲座、报告会。(2分)
组织就业指导系列专题讲座、报告会。(1分)
(19) 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和职业能力提升活动情况
积极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和职业能力提升,做到年度有计划、有总结,并有学生取得二等以上奖励。(4分)
积极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和职业能力提升,做到年度有计划、有总结,并有学生取得三等以上奖励。(3分)
积极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和职业能力提升,做到年度有计划、有总结。(2分)
参与职业生涯规划节和职业能力提升计划。(1分)
(20)专兼职就业工作人员参加培训情况
开展专兼职就业工作人员培训,其中30%以上专职就业工作人员参加省就业主管部门或省就业主管部门委托举办的培训。(2分)
开展专兼职就业工作人员培训,有专职就业工作人员参加省就业主管部门或省就业主管部门委托举办的培训。(1分)
(21)开展创业辅导及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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