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知要求在"公共网"上做好市属学校的毕业生就业方案审核及设区市接收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工作,具体的审核操作办法可登录公共网下载中心查询《设区市人事局用户使用指南》。对暂时没有条件在公共网上进行就业登记的设区市人事局应提供相应的就业数据库与"公共网"进行数据导入,为2007年各设区市及市属学校全部依托"公共网"开展毕业生就业派遣和就业统计工作奠定基础。
各地、各院校在操作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与省人事厅流动调配处联系。
联系人:何敏华、胡淑钦、刘佣强。
联系电话:0591-87674885 、87546900、87622361。
传 真:0591-87546960、87546900。
附件:
1、普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基本信息项
2、普通高校毕业生意向就业登记表基本信息项
3、普通高校毕业生待就业登记表基本信息项
二○○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调配 毕业生 就业登记 通知
福建省人事厅办公室 2007年4月30日印发
附件一:
普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基本信息项
说明:
1.灵活就业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自主创业:指创立企业(包括参与创立企业),或是新企业的所有者、管理者,包括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两种类型。
(2)自由职业:指以个体劳动为主的一类职业,如作家、自由撰稿人、翻译工作者、中介服务工作者、某些艺术工作者等。
2.所有灵活就业的毕业生离校前必须填写此表。
3.学校可以在基本信息项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内容和项目。
4.学校应妥善保管每一位灵活就业毕业生填写的登记表并注意保密,保存期限一年。
学校名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