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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普通高校毕业生待就业登记表基本信息项
说明:
1、待就业毕业生指,有就业愿意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2、所有待就业毕业生在离校前必须填写此表;
3、学校可以在登记表基本信息项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内容和项目;
4、学校应妥善保管每一位待就业毕业生填写的登记表并注意保密,保存期二年,超过保存期后予以销毁。
学校名称: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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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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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男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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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前户口所地在 |
省(区) 市(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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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获学历 |
□专科(高职) □本科 □硕士 □博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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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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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父母)
联系方式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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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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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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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校后本人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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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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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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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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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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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
查
项
目 |
你认为自己目前没有就业的主要原因是:
□没有获取足够的就业信息
□没有自己满意的单位
□其他原因(请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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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户档去向:
□保留在学校
□转回家庭所在地
□保留在就业指导中心(人才服务中心、劳动保障部门职业介绍所)
□不清楚(请注明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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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学校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吗?
□需要 □不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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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你最需要得到的帮助是:
□就业信息
□就业指导
□技能培训
□其他(请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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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半年后仍未就业,是否会去劳动保障部门登记失业?
□会 □不会 □看情况再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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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声明 |
本着诚信原则,本人以上填写信息完全真实。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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